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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住建部通知:施工、设计资质可互认,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!

发布时间:2020-03-05 来源: 网络

住建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主要工程材料、设备、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,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,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。

1、施工、设计资质可互认:

2、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:

3、工程总承包单位:

4、招投标:

5、项目发包、分包:

6、关于合同:

7、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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